过了两天,手上的绷带松了几层,手指头开始逐渐恢复各种功能。我开始恢复上班。举着手洗澡也方便了很多,不再需要阮致远提前替我打开喷头,调好水温,再扎上防水手套了。
但我的确有点不舍得恢复。因为那几天,阮致远就像个贴身保姆,事无巨细都替我做得妥妥当当。
我和阮致远相处得越来越默契,仿佛我们天生就是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两个伴儿。
当然,老板对我的体恤也随着绷带的减少而减少,我又开始没日没夜地加班。
只是,和以前不同的是,不管多晚回家,玄关处总有盏灯是为我亮着的。
有时,阮致远没有睡,也会与我一起坐在小花园里喝一两罐啤酒,天马行空地聊上几句,然后两个人都醺醺然地扎回自己的卧室蒙头大睡。
又过了几天,伤口结痂了,手心里横七竖八像爬满了褐色虫子,有粗有细,简直是个虫虫家族。
阮致远替我拆掉纱布时,半天都没说话。我看见他浅蓝色T恤的领口处轻轻颤动,我猜那里正有粒圆滚滚的喉结在上下抖动。那天,他把对不起说了不下二十次,直到我耳朵听出了老茧。
疼痛就此消失了,但新的问题又出现了。在厚硬的血痂下面,新肉像等待破壳的毛毛虫,蠢蠢欲动,痒得我坐立不安。那种痒,抓挠不得,仿佛从皮肉直侵进骨头里,再蔓延到全身,完全是场灾难。
我躺在床上,觉得浑身每个毛孔都在与我作对,我从床上滚到床下,又从床下滚出客厅,始终拿那无所不在、焚心蚀骨的痒毫无办法。
痒,原来是比痛更令人难以忍受的一件事。难怪七年之痒,谁也躲不过。
我不顾已是半夜,站在客厅中间,含着没用的、憋屈的眼泪大吼:“阮致远,你必须给我想点办法,否则我今晚就横尸在你面前。”
阮致远从卧室里奔出来——声音里睡意正浓,仿佛有一半还沉浸在刚才的梦境中,含混不清,“别急别急,我来想想办法。”
我看见他的T恤在房间里狼狈地转来转去,人字拖焦躁地踱着步,忽然那些痒就变得不那么具有侵略性了。
有人替你着急、为你分忧,任何伤痛和不适都能得到缓释吧。
在凌晨三点的夏夜,客厅里全是最后一茬茉莉花的香味。
有双看不见的手,用棉签蘸了酒精,小心翼翼地,在我血痂纵横的手心里,一下一下轻挠着,如同擦拭一件易碎的艺术品。
然后,有温润的气息轻轻吹拂在我平摊的手心,那气息搅动酒精带来的凉意与微微刺痛,渗入痂壳下面新鲜的嫩肉里,再从这些嫩肉里流入我的血液,输入心脏。
从来没有人这样怜惜过我,那样温柔,令一向粗糙鲁钝的我,也突然升华得较为矜贵。
同阮致远在一起,因为看不见,我常常忘记他是一个男人。我在他面前一直是松弛的,像一件随意垮下去的旧T恤,只需摆出舒服的姿势。
但此刻,因距离太近,那不折不扣的男人的气息,正慢慢在我周围晕染开。他口腔里牙膏的留兰香,也徐徐落到我的手心里。
肉体的痒慢慢褪去,但心里又泛起另外一种酥麻,很舒服,令人不想去抗拒。
我的疼痛、我的煎熬、我的焦躁,眼下都成了一种享受。
我半眯了眼,靠在沙发的软垫上,冷气机嗡嗡响着,似单音节的催眠曲。
我的背脊慢慢塌下去,瘫在沙发松软的怀抱里,眼皮也重了起来,是阮致远不断替我擦上的酒精,渗透我的血肉,令我醉了吗?
我歪在沙发上,意识渐渐变得薄了。
再睁开眼睛时,粉色的晨光正穿过长窗,蝴蝶般轻巧地落在我的睫毛上。客厅里,连光线都是静的,如清澈泉水在默默流动。
我盖着一条薄绒毯,半蜷在沙发上,是很舒服的姿势。
手心里疯狂滋长的新肉已经稳妥了,那种抓心挠肝的痒,奇迹般地安顿下来。
我偏过头,阮致远的房门仍然闭着,被我折腾了大半夜,此刻他估计正抱紧周公不撒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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