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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

没皮没脸

微胖年轻人想说什么,还用问吗?他早就把自己当成了三爷的继承人。

“三爷的武器,当然要留给我,你要识相的话,马上还回来!”

他不是不知道赛先生,也知道曲涧磊接受了赛先生的委托。

但是……我讨要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,这是应该的吧?

他比曲涧磊还大七八岁,往日里小看傻曲小看习惯了,又觉得自己有理,语气就有点冲。

曲涧磊眨巴一下眼睛,这可是从贪狼手里抢来的激光手枪,对方还曾经威胁要杀人!

没他出面的话,手枪铁铁就归了贪狼,其他拾荒者都没有出声。

他疑惑地发问,“凭啥给你?”

“三爷是我老大!”微胖年轻人毫不犹豫地回答,“他人没了,东西就该是我的!”

曲涧磊懒得跟这智障多说什么,只是随手打开了保险,冷冷地看着对方。

“好,你很好,”微胖年轻人见状点点头,然后转身就走,“这事儿没完!”

曲涧磊二话不说,抬手一刀砍了过去。

废土幸存者活得很实际,但也不缺敢亡命一搏的主儿。

这还是三爷对他俩不薄,要知道在矿场讨生活的拾荒者,很多都只有随身的短匕。

他俩不知道,曲涧磊这个时候,遭遇到了一点麻烦——他遇到了小偷莫里森。

莫里森的反应很快,猛地跳开,堪堪躲过了这一刀。

说实话,傻曲平时的存在感实在太差了,就算手上有枪,绝大多数人还是看不起他。

红毛下意识觉得有点不妥:以前傻曲只是做苦力,可不也活下来了?

但他性子偏软,没有再说什么——傻曲以往的日子过得太苦了,没谁想要那样的生活。

后来他就坑了好几个阿姨,不是吃软饭的问题,关键是手脚还不干净。

他没有曲涧磊想的那么傻,他会小看傻曲,但真不会小看洪字聚居点,

他发现傻曲好几天都没回来,就随便去傻曲家拿了点东西出来。

因为他本人不是拾荒者,不在那个圈子之内,所以并不知道曲涧磊已经回来了。

难得的是,莫里森居然把三轮车擦洗了一番,看上去顺眼了不少。

两人商量了好一阵,终于确定了行动方案。

红毛还是有点犹豫,“可是……那是洪字总聚居点的人啊。”

他行事确实足够低调,所以没摊上什么大事。

反正莫里森去一趟,把能拿的都拿走了——木炭没有拿完,万一傻曲没死呢?

在蓝星,这叫“做人留一线,日后好相见”,在废土,这是血淋淋的教训堆出来的。

他在骨子里,还是鄙视傻曲的——那家伙不但软弱,从来就没干过出格的事。

这也是曲涧磊六年底层生活的真实写照,被人欺负的时候太多了。

但是转念又一想,己方也算师出有名……讨要老大的遗物,无论如何不能说错吧?

有些行差踏错,不是自己蠢,纯粹是信息面的层级不够高,才会导致错误的决策。

微胖年轻人回去之后,直接去找三爷的另一个手下红毛了。

说到底,人命真的太廉价了。

我不躲就死定了!莫里森又是一闪,“曲哥,有话好商量!”

莫里森只是好吃懒做,并不是智商不够,也很快接受了规矩。

不过在行动之前,先要借一把高斯自动枪来才行。

曲涧磊的身手尚可,不过他没有使出全力,多少放了点水。

“他只是一个幸运儿,走了狗屎运,你不用考虑那么多。”

又商量了一阵行动计划,眼看天色渐晚,两人交换个眼神,“走吧。”

可是莫里森来了矿场附近之后,也特别不老实,坑蒙拐骗无所不为。

那机甲还有配套的振荡刀,攻击力惊人,防御力也极其可怕。

把人杀掉,造成既成事实,这才是正经。

不过他最终还是建议了一句,“要不还是喊上狼灭?”

三轮车藏在两公里之外,被一堆不起眼的垃圾遮挡着。

运输的业务,他总共只做了一单,但是把要卖三轮车的消息放出去了。

“我暂时帮你保管,也是担心被其他人偷走。”

莫里森是真正的胆小鬼,看到傻曲有枪了,腿肚子忍不住发软。

再不走的话,曲涧磊怕是要回家睡了。

但这破车是人力的,还就是不值钱。

莫里森并不认为这是盗窃,他的认知是,傻曲应该是死了。

这是想卖个高价!曲涧磊一眼就看明白了。

红毛的性子偏软,没有微胖那么冲动,“老大的枪好像差点被猎杀者抢走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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